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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从昨天开始镇江游客6种不文明行为要受罚

发表于2016-03-02

《江苏省旅游条例》于3月1日起施行。昨天,市旅游委组织30家旅游企业在西津渡景区等7个地点举行专场宣贯活动。

市旅游委质量管理处处长李良武说。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指导旅游各行业组织建立健全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档案。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和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损坏旅游地文物古迹”等六种行为被界定为不文明行为。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因6种不文明行为受到处罚、法院判决其承担法律责任或者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应当纳入旅游者不文明行为记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可以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李良武表示,这不仅会使当事人参团旅游、乘坐飞机、入住酒店受到限制,而且在将来还有可能纳入到社会信用体系中,影响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李良武表示,市旅游委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晓度,扩大《条例》的社会影响。


发表于2016-03-02

素质啊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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